要面對完全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士的困境,絕不容易。然而,重病或意外受傷往往會導致傷殘。因此,對每個在職人士而言,「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」計劃能提供最有效的保障。可以在您一旦失去工作能力時提供經濟援助。助您和家人安度難關。

額外的傷殘現金保障

這項計劃讓您提早獲得壽險賠償,應付生活上的額外支出。一旦經醫生證實完全及永久傷殘,您將會於6個月後獲得壽險保障的20%作為賠償;如傷殘情況持續超過18個月,您便會獲賠償其餘的80%壽險保障。此外,您亦可隨意運用這筆現金賠償,配合家人的需要,用以支付住院費、家庭開支或按揭供款等。「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」令您的基本計劃更臻完善,保障期可達65歲。如附加保障於「可轉換之每年續期保障」,將每年續期一次;如附加於「可轉換之五年續期保障」或「今日女性健康保障」,則每五年續期一次。

保障範圍

此計劃的保障範圍不只包括完全或永久傷殘,若下列情況發生,您可即時獲得賠償:
- 喪失雙眼視力
- 喪失任何兩肢;或
- 喪失單眼視力及一肢


注意事項
為使您的保險計劃更合乎經濟原則,保障範圍將不包括若干特別情況,例如在保單簽發後30天內患上的疾病;自殺或自傷身體;酒精或藥物中毒;吸入氣體;戰爭;參與任何駕駛或騎術賽事;專業運動;或需使用呼吸用具之潛水活動;任何飛機意外(除非您為持票乘客);非法行為;投保時已存在的疾病;或愛滋病所引致的損失。